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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汽车年检大变化,不用再贴检验合格标志等

2020-02-25 浏览:13.99万 评论:3

3月1日起,交管改革推出的6项便民新措施将实施,包括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等6项新措施。


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

有车的车主都知道,车辆都需要定期年审,才能合法上路。而且年检通过以后,都要把年检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车玻璃右上侧,不贴的话会被扣分罚款。包括汽车保险标志,现在一般会贴两个标志,不仅影响视线,还很难清楚。


3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检验业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检验标志,免去粘贴麻烦,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放置检验标志为由处罚。


此项新政不是在所有地市实施,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先行试点。

没有张贴但不能不审车,尤其是在汽车租赁、抵押、交易、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领域,当事人、企业可以使用手机APP读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信息,不要因此带来不必要麻烦。


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众所周知,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新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最高不超过六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2020年3月1日起,在湖北、广东深圳等地先行试点。

2019年12月,济南市在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第四批10条服务举措中设计,交通违法学习“积分抵扣”和外地车辆“首违免罚”。具体内容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本市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及以下,非实习期,驾照状态正常),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手机在线学习、答题获得的积分,可用于抵扣本人名下济南号牌非营运车辆累积6分及以下的交通违法记分。




受到车主们夸赞,也大大提高了车管业务效率。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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