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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定,这几种交通违法不再扣分罚款!

2020-08-13 浏览:947 评论:0

今年3月份,山东出台了轻微超速违法不予处罚的规定。当时,很多车主对比表示羡慕。因为在日常用车尤其是高速用车过程中,“轻微超速”发生的概率偏高,被罚款扣分的次数多到令人发指。因此,很多车主表示希望能全国施行。

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时间,这一梦想即将成真了。7月份,交通运输部曾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的公告』,公告显示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1、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车速20%以下的。

虽然不再扣分罚款,省了一笔钱,但警告还是会有的,也许你会收到记0分罚0元的罚单。如果真的收到了,一定要去处理。警告与批评教育不同,警告是一种行政处罚,带有强制性,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将影响以后车驾管业务的办理。

除了取消几项“轻微超速”的规定,公告中还显示,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行,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会面临拆除。

关于这一点,经历过“断崖式降速”和“忽高忽低式限速”的车主应该深有体会。明明前一分钟还是限速120km/h,后一分钟就变成了80km/h,几分钟后又变成60km/h,然后罚单猝不及防地就来了。尤其在城市快速干道、绕城快速路、隧道口以及较为偏远的郊区,特别容易碰到这些情况,老司机应变和观察能力好一点的还能应付过去,新手司机被罚的几率就太大了。

随着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公告,将彻底解决这类问题。这不仅仅能够提升效率,也能够大大降低车辆事故。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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