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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2020-07-25 浏览:3236 评论:0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张中国航空工业要求浙江吉利汽车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函中提到,吉利豪越使用了运20飞机的形象来进行宣传,但实际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航工业)并未授权吉利汽车使用运20作为宣传的素材。中航工业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权益被侵犯,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向其道歉。
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中航工业早在4月份已开始与吉利汽车沟通

今天,权威媒体《环球时报》记者向中航工业文化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表示确有其事。而且截至7月20日中午12时,吉利汽车仍就此事对中航工业作出回应。从函中能看到,中航工业给吉利汽车处理该事件的限期为7日,按照通知函的上面的日期(7月11日)来算,到今天已经足足10天。

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从吉利豪越此前的宣传图可以看出,吉利已经将飞机机身“涂黑”或者用车辆来将飞机挡住的手法以规避侵权风险。但实际上,从飞机的整体造型来看,还是能够明显看出这是运-20大型军用运输机。

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图片来源:微博网友-航空君

更有趣的是,吉利豪越还“不打自招”了,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吉利使用了“运-20变身大豪越”等字眼,更加坐实了吉利豪越在宣传推广的过程中蹭了运-20的热度。

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运20军用运输机(图片来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事实上,中航工业从4月初已经积极与吉利汽车头沟通相关事宜,但一直没有进展,不排除后续会进入到诉讼阶段。

“魔幻”宣传已不是第一次

吉利豪越与运-20,一个是汽车,一个是飞机,无论行驶的区域,动力输出水平,还是储物空间,都不在一个维度上,理论上没有什么关联。假如吉利豪越通过合法的渠道与中航工业合作,对运-20进行冠名,(这样的可能性极低)倒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蹭一下热度。事情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只能说吉利豪越的这一波宣传相当“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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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吉利汽车的“魔幻”宣传不止一次。

譬如同样在吉利豪越的媒体试驾会上,吉利以豪越车上的一颗螺栓来作为中间载体,用起重机将以一间重10吨的木房子吊了起来。以此来展示吉利豪越“技术过硬”、“质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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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国内的汽车工业标准,这颗用来连接车身与前副车架的螺栓,其强度足够吊起10吨的重物有余。也就是说,换了别的品牌别的汽车,同样位置的螺栓其实也能做到把10吨的房子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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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仅仅以螺栓的强度来印证一辆车的质量,就明显是“以偏概全”的,更何况在“吊起10吨中物”的操作换了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子其实也能做到。这个宣传活动中所做的一切,其实都与车辆的质量没有太大关系,这样的宣传,挺“魔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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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螺栓吊房子以外,还有“1.5吨大锤锤帝豪GL”的风骚操作。此前吉利汽车自己对帝豪GL进行了一次“碰撞测试”:用一个重大1.5吨的大摆锤砸向车子侧面。随后还让吉利的碰撞测试工程师前来验证,说明帝豪GL在经历1.5吨大摆锤的撞击后整体没有出现大问题。

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但实际上,这个大摆锤碰撞测试同样漏洞百出:铁锤撞击位置接近车门底部,本身就是刚性比较强的位置;另外按照大摆锤初始高度4米来计算,摆锤撞击帝豪GL时的速度不过是32km/h左右,而中保研的侧面碰撞测试也恰好是使用1.5吨左右的撞击物,只是撞击速度达到60km/h。

中航要求吉利停止侵权运20,发函7天未见回应

换言之,帝豪GL能够承受这个大摆锤的冲击,本来就是应分的,而且换了别的大多数车子,也能承受得住这一撞。这样的宣传,也挺“魔幻”的。

笔者的话

诸如此类的魔幻宣传手段,其他品牌也偶尔会有,不一一列举了。吉利帝豪常年占据轿车销量榜前十名,与合资对手打得火热,这已经是产品力的体现。作为销量最高的中国汽车品牌,吉利汽车的产品做得其实不错,如此这般的“魔幻”宣传,大可不必。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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