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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发生碰撞被认定主责?这类非接触式交通事故真不多见

2020-03-23 浏览:3904 评论:0

提到交通事故,咱们常见的多是车撞车、车撞人的案例,似乎“事故”就等同于“碰撞”,而只要没发生碰撞,好像也就谈不到什么事故,不过不久前中山市发生的一件事儿却让我们对“事故”这两个字有了新的认识。

先来看事件回顾:

G105国道中山市东升路段附近,一位女士驾驶一辆无牌三轮车载人由南往北正常行驶,途中遇到同向行驶的小轿车,行驶过程中小轿车突然变道驶入加油站,三轮车应对不及导致侧翻,在此过程中小轿车并没有碰到三轮车,不过也没有进行任何避让,小轿车自行离开现场。


关于本事件,先来说说你的看法:

再来看看交警的处理:

小轿车违反了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规定,依法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三轮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这样的结果不知道会是多少人的意料之外?又会是多少人的情理之中?

实际上,有一种交通事故叫做“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这种事故并不会发生任何碰撞,那么既然没有发生碰撞,又要怎么定责呢?就拿上面这个事儿来讲,由于小轿车突然变道,影响了三轮车的正常行驶轨迹,且在事故发生的瞬间小轿车也并没有避让的行为,而是直接开走了,这和三轮车的侧翻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因此交警的定责并没有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的定义,可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找到,核心信息有下面4点:

1.主体为车辆

2.发生在道路上

3.车辆存在一定过失

4.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不过这里的“车辆”“道路”和咱们平时说的可能会存在一些定义上的不同,具体的法律释义截图如下:


有些朋友看到这里,或许会想到令无数车主头疼的“碰瓷儿”,碰瓷儿也可以做成非接触式交通事故,车主该怎么办?其实交警在碰到这种类型的事故时,首先会非常的慎重,因为这种事故本身就很少见;另外,现在视频监控这么发达,碰瓷儿的基本不会去人少的地方,因此有视频在就不用担心,交警定责前也会查找监控。

最后,对于车主朋友们来说,行车记录仪一定要装。除了加装行车记录仪之外,三者保险还是买100万吧!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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