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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政:新建住宅100%配备充电桩、取消新能源限牌限行

2018-06-21 浏览:873 评论:0

5月份发改委下发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造车新势力产生了巨大影响,这又代表了国家对新能源发展的支持。在近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其中对广东省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意见,经过小编反复观看,从车企到消费者再到使用环境来看,将会有以下几点。

新能源汽车企业将增多

《意见》还明确提出:做大新能源产业规模。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积极支持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对新能源双积分制度,积极推动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导入新能源乘用车车型。

小编说:广东省发布的《意见》对一些造车新势力来说是十分利好,结合在5月底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来看,一些还没有取得资质的造车新势力在广东省具有极大的优势,预计会吸引一大批企业进入。

充电设施全覆盖

《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到2020年,全省干线(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

加强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

支持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设设计 、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小编说:随着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越来越被消费者所认可,但是,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却成了一个难题,而广东省此次发布的《意见》,针对高速公路、城市公共和用户居住地三大方面做出了明确的意见,而如此大力度的完善基础设施可以说是在我国开了先河,预计,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将会有更多的城市这样做。

出行更绿色,不再限牌限行

《意见》还针对新能源的推广指出:全力推进公交电动化(含氢燃料电池汽车)。深圳市2017年已实现公交纯电动化,广州、珠海市2018年底实现公交电动化,珠三角其余各市到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5%);粤东西北各市市区到2020年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0%。

扩大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

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实施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码制度。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号。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

小编说:可以看出,《意见》的指向非常明确,通过取消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等有效措施来增强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购买的欲望,从而达到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目标。

小结:消费者将真切体会新能源汽车的实惠

作为我国主要城市之一的广东省,此次《意见》的发布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性意义,在践行国家对于新能源发展的重要路线同时,可以看出,广东省对发展新能源发展的大力支持,有极大可能接纳造车新势力的入驻,为广东省的新能源汽车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从而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福利,解决现有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问题,让消费者真切的体会到新能源汽车的实惠。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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